泰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
泰州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四)出境定居的;
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相关法规比例的。
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相关法规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泰州离职取住房公积金资料
1、《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》一份(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,提取金额暂不填写)
2、申请人身份证(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(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)或临时身份证,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)
3、原籍户口簿(复印户口簿首页、户主页、本人页)
4、终止劳动关系证明(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、下岗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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